2010年9月14日

搬家糾紛多半集中在「惡意加價」與「物品損壞賠償」。

黑心搬家 家當上車喊25萬
【聯合報╱記者孟祥傑/台北縣報導】2008.09.27 02:42 am【2008/09/27 聯合報】

台北縣土城市的張姓女子遇到惡形惡狀的搬家黑店,原本議價搬運費九千六百元,卻被強索廿二萬元,還被押往便利商店提錢、簽下三張本票。警方昨天逮獲涉案的邱清和與林智明,訊後依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獨自住土城市中央路的張姓女子,本月初要搬家到兩公里外的溪頭路新租屋處,正好信箱收到「佳新精緻搬家公司」廣告名片,便打電話約定搬家時間、起訖地點,並簽約租用六輛三點五公噸貨車共九千六百元。

林智明(四十四歲,有麻藥前科)與邱清和(四十九歲,有傷害、妨害自由、毀損前科)第二天帶著十多工人前往張家,從樓上將家具全部搬上車後,竟帶人圍住張女要求支付廿五萬元搬家費;張女質疑林等人「坐地起價」,林等人還怒喝說:「工人不用錢喔?我們公司在桃園,開車過來不需要油錢嗎?妳付不付?」

由於對方都是彪形大漢,張女只好乖乖就範,經討價還價減為廿二萬元。她表示身上只有兩萬元,被林嫌等人押著到路口便利商店提款四萬元,還要脅她簽三張本票共十六萬元,約定本月中旬付清帳款,一行人才將張女家具搬至新住處。

由於張女籌不出錢,未依約付款,晚間就接到邱嫌恐嚇電話:「妳來這套喔?開始『裝肖仔』(裝瘋賣傻之意)嗎?我會去派出所告妳!」張女愈想愈害怕,向轄區土城警分局報案。

張女昨天佯稱付款,約林、邱兩嫌至土城市中央路四段一家便利商店門口碰面,兩嫌現身時被埋伏員警逮捕。兩人辯稱,搬家時,張女的物品都尚未打包,廿二萬元的搬家費,包括打包及十多名工人的工錢;這些費用早就告訴張女,也經張女同意簽下本票,並未脅迫她。

警方調查,佳新精緻搬家公司並沒有立案,將傳喚公司負責人黃文謀到案說明。

【記者陳曼儂/台北報導】崔媽媽基金會昨天表示,現在的搬家糾紛多半集中在「惡意加價」與「物品損壞賠償」。不肖業者先以低折扣吸引消費者,物品搬到車上後開始「坐地起價」與消費者討價還價提高費用,否則威脅不搬。

一旦被恐嚇,第一步就是趕快叫警察來,不要因被脅迫簽下高價合約書,這會讓刑事案件變成民事問題,警察無法插手。

搬運後若還有糾紛,如業者為無照業者,可告知各監理所,監理所可引用公路法中的條文先處分違法業者。若是搬運時貨品毀損,可打「1950」專線,轉接到所屬縣市的消費者服務中心。

最安全的作法還是找合法搬家公司,要檢視搬家業者的營利事業登記、搬家契約書、廣告宣傳物,更要注意契約書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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