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7日

奢侈稅真的能「劫富濟貧」嗎?!

奢侈稅~由財政部研擬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也就是所謂課徵奢侈稅的法源,終於在財政部長李述德向馬英九總統報告後拍板,將對小至一張高爾夫球證、大到投機炒作的房子,開徵稅率10%到15%的奢侈稅。至於原來大家關心的珠寶、名牌包等貴婦們的最愛,財政部在考量消費者可以到國外購買,不但課不到稅,反而影響國內消費的考量下作罷。


根據財政部的規劃,奢侈稅的課稅範圍包括交通類、勞務類、保育類,以及不動產等四大類,其中,不動產類鎖定短期交易的非自用住宅,只要是非自用住宅,如果在1年內轉手,將依實際交易價格課15%的奢侈稅,2年以內轉手則課10%。


交通類則鎖定300萬元以上的私人飛機、遊艇與汽車,只要不是作為大眾運輸工具的飛機,都會被課10%的奢侈稅,而遊艇與汽車不管是登記在個人還是公司名下,也全都要課奢侈稅。 勞務類則針對高爾夫球證、俱樂部會員證等服務,只要價值超過50萬元就需課稅;至於保育類則是指皮草、龜殼、玳瑁和珊瑚等保育類動物及其製品,也是50萬元以上即需課稅。



根據財政部的估算,奢侈稅1年約可增加150億元的稅收,將用在長期照護等社會福利以及弱勢民眾的照顧與服務。不過,未來到底可以課到多少稅?課到誰的稅?以目前討論最為熱烈的非自用住宅(名下第二棟以上住宅)為例,只要在2年以內轉手,就會按實際交易價格被課10%到15%的奢侈稅,看起來好像終於可以給那些炒房的投機客迎頭重擊,但大家難道忘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句話嗎?


首先是實際交易價格如何認定?目前國內並沒有相關制度、規定一定要據實申報,如果資金可以交待過去,要想「以少報多」並非難事,政府也查不到,更何況這些炒房大戶的手上早就握有一堆人頭戶,自然可以發展出另一套運作模式來規避稅負,屆時會被課到稅的,可能就是辛苦打拚一生的中產階級,好不容易買了第二棟房,原本想靠租金或是小小的投資賺些退休老本,卻可能會因一時的手頭不便,或是突然有大筆資金需求不得不賣房、但又逃不過的一般民眾了。


當然,也有可能因為實施了奢侈稅,減少了短期投機客的炒房,使得房市交易量下滑,但群魔亂舞的高房價是不是會因此變得平易近人?相信大家心中都有答案。


照這樣看來,此時提出奢侈稅草案,企圖討好買不起房子只能望屋興嘆,或是看著有錢人住豪宅、坐名車、一身名牌、珠光寶氣的打扮,自己只能買個小蝸牛、搭捷運、買平價服飾的普羅大眾的意味十分濃厚,而對金字塔頂端的有錢人也不痛不癢,不會造成什麼損失,政府自己還能搏得謀求社會公平正義的美名,似乎真的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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