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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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廠商
「起雲劑含有塑化劑成分DEHP」追蹤進度(5月26日) (發布日期2011-05-26)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及地方衛生局為保障國人健康及食用安全,持續追蹤使用含有塑化劑DEHP成分之違法起雲劑廠商名單及其產品流向,目前清查結果顯示,國內起雲劑的供應廠商,僅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生產的起雲劑違法摻有DEHP。
全國只要使用昱伸香料公司所提供之起雲劑所生產之食品均要求立即下架回收。截至目前為止,可能使用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含有塑化劑DEHP成分起雲劑之下架回收數量,依產品類別:果汁、果醬、濃糖果漿、水果粉及優格粉等新增7,659公斤,累計28,539公斤;運動飲料、果汁飲料及茶飲料等新增1,273瓶,累計465,638瓶;益生菌粉包新增136,935盒及38,924包,累計270,822盒及68,924包。其詳細下游廠商名單、產品名稱及下架回收數量詳如附表一。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接獲各地方衛生局最新下架回收數量情形如下:新北市果汁濃縮糖漿7,166公斤、果汁粉2.5公斤及飲料230盒、原料1桶;花蓮縣飲料1266瓶;桃園縣水果醋112公斤、活菌粉162公斤及267盒;彰化縣飲料7瓶;台中市益生菌133,354盒;雲林縣山藥薏仁穀粉1527箱;台南市起雲劑4.8公斤;台南縣食品粉包38,924包及180公斤、飲料1786盒、半成品90公斤;南投縣水果濃縮汁134罐。其詳細廠商名稱、產品名稱及下架回收數量詳如附表二,相關資訊可參閱食品藥物管理局(http://www.fda.gov.tw/)或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網頁。
關於食品廠使用遭DEHP污染原料,經地方衛生局及業者自行送驗,相關產品目前已停止生產並進行市售品回收:
一、金車公司「Nature House乳酸活菌粉蘋果醋口味」原料218公斤及產品1053盒封存。
二、長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纖美健康飲」232盒封存。
三、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糖薑黃蠔蜆錠」137,684瓶、5163盒、536,281包進行回收中。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食品廠主動清查、迅速將遭DEHP污染的食品產品下架回收並接受民眾退貨,表示肯定。該局再次強調,惡意添加DEHP於食品中,產品將被沒入銷毀,並依故意或過失,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食品…不得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之規定,依同法第31條處以新台幣6萬以上至30萬以下罰鍰,此外,若產品有致危害人體健康情形,將依該法第34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8萬以上至90萬以下罰鍰。
延伸閱讀:
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布起雲劑廠商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及地方衛生局為保障國人健康及食用安全,持續追蹤使用含有塑化劑DEHP成分之違法起雲劑廠商名單及其產品流向,目前清查結果顯示,國內起雲劑的供應廠商,僅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生產的起雲劑違法摻有DEHP。
附件: 0526-昱伸下游廠商-附表一 0526-封存回收下架統計-附表二 0526回收下架總 0526-累計回收量統計表 |
全國只要使用昱伸香料公司所提供之起雲劑所生產之食品均要求立即下架回收。截至目前為止,可能使用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含有塑化劑DEHP成分起雲劑之下架回收數量,依產品類別:果汁、果醬、濃糖果漿、水果粉及優格粉等新增7,659公斤,累計28,539公斤;運動飲料、果汁飲料及茶飲料等新增1,273瓶,累計465,638瓶;益生菌粉包新增136,935盒及38,924包,累計270,822盒及68,924包。其詳細下游廠商名單、產品名稱及下架回收數量詳如附表一。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接獲各地方衛生局最新下架回收數量情形如下:新北市果汁濃縮糖漿7,166公斤、果汁粉2.5公斤及飲料230盒、原料1桶;花蓮縣飲料1266瓶;桃園縣水果醋112公斤、活菌粉162公斤及267盒;彰化縣飲料7瓶;台中市益生菌133,354盒;雲林縣山藥薏仁穀粉1527箱;台南市起雲劑4.8公斤;台南縣食品粉包38,924包及180公斤、飲料1786盒、半成品90公斤;南投縣水果濃縮汁134罐。其詳細廠商名稱、產品名稱及下架回收數量詳如附表二,相關資訊可參閱食品藥物管理局(http://www.fda.gov.tw/)或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網頁。
關於食品廠使用遭DEHP污染原料,經地方衛生局及業者自行送驗,相關產品目前已停止生產並進行市售品回收:
一、金車公司「Nature House乳酸活菌粉蘋果醋口味」原料218公斤及產品1053盒封存。
二、長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纖美健康飲」232盒封存。
三、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糖薑黃蠔蜆錠」137,684瓶、5163盒、536,281包進行回收中。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食品廠主動清查、迅速將遭DEHP污染的食品產品下架回收並接受民眾退貨,表示肯定。該局再次強調,惡意添加DEHP於食品中,產品將被沒入銷毀,並依故意或過失,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食品…不得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之規定,依同法第31條處以新台幣6萬以上至30萬以下罰鍰,此外,若產品有致危害人體健康情形,將依該法第34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8萬以上至90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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